《洛星晚傅琛》在阅读过程中,我感受到了作者对人物的深入理解和细腻描绘。傅琛洛星晚形象不仅丰满而且具有深度,这使得我在阅读过程中能够产生强烈的共鸣和情感体验。
她向来挥金如土,几百万的礼服多得用来做地毯都用不完。身外之物,她根本不放在眼底。“喜欢去挑几件。”傅琛提议。洛星晚眼前一亮,“你给我买吗?” 傅琛把她搂在怀里,低头顺着她的长发。 “东西在我们手里,谁也不能说。还有,昨晚,谢谢你。” 洛星晚脸红了,书房的那一次,不过是为了两人的小命才不得已而为之。 她没有天真的以为傅琛喜欢她才碰她的。 “你答
傅琛把她搂在怀里,低头顺着她的长发。
“东西在我们手里,谁也不能说。还有,昨晚,谢谢你。”
洛星晚脸红了,书房的那一次,不过是为了两人的小命才不得已而为之。
她没有天真的以为傅琛喜欢她才碰她的。
“你答应过我,带我出去。”
傅琛就像是绝望中的曙光,她只有抓紧这个人,依靠他,才能生存。
傅琛身上的秘密太多了。
之前她用了吐真剂晕过去,自己到底说了什么?
怎么通过测谎的?
傅琛却顺利的通过了,只有一种答案,那就是他曾经受过专业的训练。
他到底是谁?
眼前的男人近在咫尺,洛星晚却觉得他们之间隔着千山万水。
也不知道为什么?洛星晚就有一种感觉,只要抱紧他的大腿,她就能出去。
之前王千雪给他们求情,求得那么卑微。
洛星晚百分百肯定,王千雪不是为了给她求情,而是为了傅琛。
是不是王千雪也知道,抱紧傅琛的大腿,可以逃离这个魔窟。
这么一想,洛星晚就有危机感。
洛星晚觉得傅琛看不上她,甚至她年轻绝美的身体,都勾引不了她。
她是一个极为聪明的人,知道以物易物的道理。
洛星晚环住傅琛精瘦的腰,脸贴着他的胸口,落下了一串热吻。
“夜先生,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情,你别丢下我好吗?”
她抬起头,祈求地看着傅琛。
傅琛笑了一下,揉了揉她的脑袋,出去了,“嗯。”
洛星晚靠在冰冷的瓷砖上,仰起头,闭上了眼睛。
她知道她现在的样子一定很丑陋,在傅琛眼中或许还很可笑。
但是她别无选择。
她要活!
洛星晚洗澡出去,傅琛已经不在房里了。
她脏兮兮的衣服摆放整齐地在床上,是傅琛给她准备的。
洛星晚换上自己的衣服,出去所有人都到了客厅,全部齐刷刷的盯着她。
经过昨晚,李离对她意见很大,看见她就骂。
“丧门星,你再敢给我惹麻烦,我就把你手脚砍了,挖了你的眼睛,切了你的舌头,把你做成人彘。”
这话,洛星晚知道李离不是威胁。
王千雪告诉过她,傅琛的上一任,就是这么死的。
“对不起,李哥,我以后再也不会给你们添麻烦。”
李离甩给她一个最好如此的眼神。
而付愧一直都冷森森的看着她,像是黑暗中的幽灵,极为骇人。
他被断子绝孙后没死,这笔账,他不敢找傅琛算,肯定都记在洛星晚头上。
她现在能躲就躲,躲不开,就站在傅琛身边,反正远离付愧保平安。
他们一行,就王千雪和她两个女人。
王千雪今天穿着一袭白色的连衣裙。
她不适合白色,白色让她看起来有点死气沉沉。
再加上,她的美,只有在微笑的时候,白色就更加奇怪了。
王千雪走到洛星晚面前,拉着她的手。
“我们今天去商场逛街,你陪我呀!”
“好。”所有人都去,洛星晚哪有资格拒绝。
几人一行坐专车出门,还有好多带着枪的保镖跟着他们,防止他们跑了。
到了商场,王千雪很激动,开始疯狂地试衣服。
洛星晚坐在一旁沙发上等候。
王千雪又穿了一件衣服出来,“婉婉,你看这个好不好看?”
鹅黄色的连衣裙,她穿起来很有活力,俏皮可爱。
“好看。”
“你怎么不买衣服?”王千雪问完了,才反应过来,“你没钱是吧,我送你一件衣服,你随便挑选。”
“我不用,谢谢。”拿了别人的好处,就要还人情。
洛星晚已经欠着王千雪的求情人情了,欠太多,是还不完的,那就只能用命还了。
王千雪嘟着嘴道:“可是你现在站在寻哥身边,太邋遢了不好吧?”
洛星晚看了自己一眼,身上的衣服穿了很久没洗,头发像鸡窝,和流浪汉有得拼。
方才进商场,若不是那些保镖端着枪,她这样的肯定不允许进门。
“我不太会打扮。”洛星晚低着头回答。
王千雪弯腰,把唇贴在洛星晚耳畔,小声道:“婉婉,你和那个富豪男友在一起,不会也是这样邋遢吧?”
言下之意,难怪你被甩了。
洛星晚点头。
被讽刺几句算什么?
她还活着,就是最大的恩赐。
王千雪刺激不了洛星晚,只能无趣的站起来,转身继续挑选衣服。
洛星晚知道王千雪是没什么业绩的,购物全靠刷大佬的卡。
这也是她的本事,在缅北,能活下来,还过得很滋润,就是能力。
“喜欢漂亮衣服?”
傅琛突然问了一句。
洛星晚摇头。
苏家二老这些年来没亏待过她,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。
毕业后和厉锦天在一起,他也没亏待过她。
她向来挥金如土,几百万的礼服多得用来做地毯都用不完。
身外之物,她根本不放在眼底。
“喜欢去挑几件。”傅琛提议。
洛星晚眼前一亮,“你给我买吗?”
“嗯。”
得到傅琛的肯定,洛星晚有兴趣挑几件了。
金主爸爸要送,她必须迎合金主爸爸,把他哄开心了,她才开心。
“那我去挑几件。”
洛星晚站起来,去挑衣服。
缅北可不是什么好地方,比起北京,经济差太多。
数一数二的大商场里面的衣服款式也是几年前淘汰的东西。
穿惯了各种高定衣服的洛星晚,自然没什么兴趣。
当然,最关键的是,她现在好看就是别人的盘中餐。
还是低调一点,丑一点,保平安。
洛星晚随便拿了两件,“就这个吧。”
傅琛点头,“我给你挑几件。”
他还真细心地给洛星晚挑选衣服,也不问她的尺码,选了十几件。
王千雪从更衣室出来,看见傅琛亲自给洛星晚选衣服,傻眼了。
明明是她先认识的寻哥,他都没给她买过衣服,这个洛星晚到底有什么魅力?
“寻哥,我也要。”王千雪委屈地要求。